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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3民初2693号原告李东诉被告广州海舶信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

2020-04-20 16:18

广 州 市 荔 湾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0)粤0103民初2693号

广州海舶信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李东诉被告广州海舶信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2020年7月6日下午2时30分第十法庭开庭传票。

原告起诉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湛江地区城市运营商经营权收购费10万元;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经济损失至清偿全部款项之日止(以10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7月16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计算的利息为616.25元,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继续计收,暂计至2020年3月23日为3825元,共计4441.25元);3、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提交证据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无正当理由拒绝到庭的,本院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日

联系方式:民二庭梁晓明     83006083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