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112民初3161号
陈庸毅、广州豪泽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张教育诉被告陈庸毅、广州豪泽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潜江市水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潜江市水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广州科锐特生物科技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请求本院判令:1、判令被告陈庸毅立即向原告支付劳务费3085元及利息(自2019年9月4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算);2、被告广州豪泽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潜江市水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潜江市水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广州科锐特生物科技公司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责任;3、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6月15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东办公区(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路363号)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