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112民初417号
广州亿景汇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江林珊、王玉峰诉被告广州市西美电器有限公司、广州亿景汇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广东欧特尔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杨东佑、陈霄萍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112民初41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驳回被告陈霄萍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
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五日
经办人:李祖艳法官(83006548)
书记员:王春苗(83006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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