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103民初205号
广州人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亿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人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告知书、裁定书等。原告起诉要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技术服务费17416.67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68621.68元(以应付技术服务费为计算基数,按每日百分之一为标准,自2018年11月1日起暂计至2019年11月30日为68621.68元,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担保费等由被告承担。”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被告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0年5月8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O二O年二月十日
经办人:涂君、梁又千 电话:020-83005819、83005857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