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103民初7691号
黄泽健:
本院受理原告博柏利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世贸服装城发展有限公司、黄泽健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粤0103民初76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黄泽健、广州世贸服装城发展有限公司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连带赔偿原告博柏利有限公司经济损失40000元(含维权合理开支);二、驳回原告博柏利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300元,由原告博柏利有限公司负担3500元;被告黄泽健、广州世贸服装城发展有限公司共同负担800元。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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