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103执异277号
广州霸煮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严静、李海荣、深圳市前海善缘资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岭秀三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霸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砖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谭晓颜与被执行人广州霸煮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申请人谭晓颜提出书面异议,申请追加严静、李海荣、深圳市前海善缘资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岭秀三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霸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砖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共同被执行人。因依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103执异277号听证通知书、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以及异议人提交的证据副本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19年12月12日9时00分在本院第20法庭(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举行听证。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十月八日
联 系 人:林惠卿、王盼 联系电话:83005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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