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粤0112民初1739号
灵山县鑫兴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广园路建设公司诉被告杨志强、颍上县佳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灵山县鑫兴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颍上县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颍上县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19年4月25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西办公区(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路313号)第二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