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112民初6396号
广州联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白云区千鹤彩印包装厂诉被告广州联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因本案被告广州联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以及廉政监督卡等。原告请求本院判令:一、被告协助原告注销车牌号为粤ANW803的车辆上设定的抵押登记手续;二、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本院定于2019年10月18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东办公区(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路363号)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