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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117民初97号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邱杰伦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

2018-03-06 15:07

广 州 市 从 化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8)粤0117民初97号

邱杰伦: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邱杰伦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已依法向本院提起诉讼。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告知书、转普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即2018年6月7日15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O一八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