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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0184执3841号关于广州市第二公共汽车公司从化分公司申请执行北京一路热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

2018-03-01 17:07

广 州 市 从 化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7)粤0184执3841号

北京一路热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市第二公共汽车公司从化分公司申请执行北京一路热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未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且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向本院报告财产情况,本院依法将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你作出罚款决定,现向你送达(2017)粤0184执3841号执行决定书(失信)和罚款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7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八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