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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117执795号谭嘉敏申请执行广州市宏都房地产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

2018-03-01 17:07

广 州 市 从 化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8)粤0117执795号

广州市宏都房地产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谭嘉敏申请执行广州市宏都房地产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向你送达(2018)粤0117执79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限制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7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立即后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将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特此公告。

 

 

二O一八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