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3日,又一个局领导接访日。上午8时45分,我局黄文波副局长提前来到信访咨询服务大厅,开始接待来访群众。据统计,黄文波副局长共接访群众16批次,群访1批次,共计34人次,并批示14宗案件。群众来访反映的主要问题包括:
一、被拆迁人不满意拆迁人提出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要求提高货币补偿标准或原地安置。
二、申请租住或调换廉租房。
三、询问历史遗留办证难问题的工作进度,并要求加快解决办证问题。
四、投诉物业公司管理不当。
黄文波副局长认真听取群众反映的诉求,引用相关政策规定进行解答,同时作出批示,指定相关处室跟进调查处理。例如:信访人钟某反映,自己原本的房屋前几年已被拆迁,并已领取拆迁补偿款,现在每月仅有1000元左右医疗保险收入,还需要抚养无经济收入的女儿,生活困难,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现无房居住,故申请租住廉租房。黄文波副局长耐心听取钟某的诉求,详细了解其收入及住房情况后表示,钟某月收入已超过申请廉租房所要求的收入标准,按照政策规定不能租赁廉租房,但对于钟某这样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又不符合申请廉租房条件的“夹心阶层”的住房问题已引起我局重视,黄文波副局长要求住房处对此类情况尽快进行调查研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
尽管当天来访群众较多,但是现场秩序井然,大部分来访群众对我局工作表示满意。我局将认真总结本次局领导接访的经验,继续加大力度做好信访工作,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诉求。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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