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符合城市规划要求,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主席令第28号,2004年8月28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1998年12月24日。
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广东省九届人大十三次会议第70号,1999年11月27日。
收件资料:
|
序号 |
资料名称 |
份数 |
是否 原件 |
条件 |
备注 |
|
1 |
法人资格证明 |
1 |
复印件 |
|
①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同时提交工商企业营业执照 ②提供原件核对 ③各单位盖公章 |
|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
1 |
原件 |
|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由所在单位盖公章 ②各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授权委托1-2名代理人 ③委托书应包含委托内容、权限、期限、代理人姓名、身份证件号、联系电话 |
|
3 |
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
1 |
复印件 |
|
①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 ②提供原件核对 |
|
4 |
临时使用土地申请表 |
1 |
原件 |
|
①各单位盖公章 ②说明临时使用的用途、面积、使用期限、规划许可文件等 |
|
5 |
市规划局发出的同意临时用地的规划文件和附图 |
1 |
复印件 |
|
①各单位加盖公章 ②提供原件核对 |
|
6 |
租借使用土地合同 |
1 |
原件 |
|
①建设单位与临时用地范围内各土地业权人签订。 ②明确租地依据、范围、面积,约定有关补偿问题。 ③涉及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应与集体土地所有证上记载的土地所有权人签订合同 |
|
7 |
临时用地范围地籍图 |
2 |
原件 |
|
①委托有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制作 ②以良好现势性的1:500或1:2000地籍图为基础,标注临时用地范围界址点号、界址点坐标列表、临时用地范围内各土地业权人名称、用地范围和相应面积。 ③各部分面积应与租借使用土地合同中的租地面积相一致。 |
|
8 |
集体土地所有证 |
1 |
复印件 |
涉及临时使用集体土地的需提供 |
①向区国土房管局查询土地登记资料取得 ②各单位加盖公章 |
|
9 |
临时使用土地合同 |
2 |
原件 |
涉及临时使用国有土地的需提供 |
①从本局公众网下载打印,填写临时用地单位、涉及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单位的名称、临时使用土地的地点、面积等内容 ②临时用地各单位在乙方签章处盖公章 ③甲方部分留空 |
|
10 |
套图 |
1 |
原件 |
|
同意临时用地的规划文件附图与临时用地范围内土地业权人的权属证明叠加 |
|
11 |
因宗案特殊情况,办理案件时必需的其他文件、证明材料 |
|
|
|
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收取原件、复印件的份数 |
根据档案管理规定,除图件资料以外,复印件一律采用A4或A3纸复印,加盖各单位公章,并向收件人员提供原件核对。
办理部门:建设用地处、办公室。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手机看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