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处对外办理的业务共11项,分别为:住房货币分配方案审核(备案)、职工住房货币分配资格审核、住房货币补贴开户登记、购买房改房公摊面积、按成本价补交房价、房改房错案更正、房改房“重购处理”、办理房改房返售退款、办理房改房退案、个人房改档案资料查询、单位动用住房基金和维修基金审批。办理上述业务均可按相应的业务办事程序及流程(附件1~11),备齐相关资料到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其中:个人房改档案资料查询、购买房改房公摊面积、按成本价补交房价3项业务从今年2月16日起,已实行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即时办理。
单位实施住房货币分配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单位制定住房货币分配方案,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报市住房保障办备案(由市、区财政核拨经费或核拨补助的直属机关事业单位无需制定方案),办事程序及流程详见附件1;
(2)单位对职工个人住房货币分配资格进行初核后,报市住房保障办审核,办事程序及流程详见附件2;
(3)单位对审核通过的人员办理住房补贴专户开户登记手续,办事程序及流程详见附件3;
(4)单位凭市住房保障办审核的《广州市住房货币补贴资金开户登记表》(表一)和《广州市住房货币补贴资金汇储清册》(表二)到委托的承办银行开设单位住房补贴资金账户和个人住房补贴资金账户;
(5)实施单位根据单位住房货币分配方案的规定,每月自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住房补贴存入职工本人账户。
购买房改房公摊面积、按成本价补交房价、房改房错案更正、房改房“重购处理”、办理房改房返售退款、办理房改房退案6项业务的办理,需由个人向原产权单位申请,单位受理后,按房改的相关政策进行评估计价,备齐相关资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收件手续,各业务办事程序及流程详见附件4~9,办理个人房改档案资料查询业务的办事程序及流程详见附件10,办理单位动用住房基金和维修基金审批业务的办事程序及流程详见附件11。
附件:1.住房货币分配方案审核(备案)
2.职工住房货币分配资格审核
3.住房货币补贴开户登记
4.购买房改房公摊面积
5.按成本价补交房价
6.房改房错案更正
7.房改房“重购”处理
8.办理房改房返售退款
9.办理房改房退案
10.个人房改档案资料查询
11.单位动用住房基金和维修基金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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