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料电话:13724054737
广告热线:13809208882

您的位置:大洋网>> 大洋新闻

手机看新闻手机看新闻 字号

危险性评估项目应在什么时间内备案?

http://www.dayoo.com http://www.dayoo.com 2009-06-25 16:51 来源: 市国土房改局 发表评论 (0)

    答: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单位应当在签订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合同后10日内,到项目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资质和项目备案。

(编辑: 科)

  更多精彩内容尽在广州日报大洋网(www.dayoo.com)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用户名:密码:没有账号?马上注册


i.dayoo.com
大洋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