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112民初7274号
南宁市永安建筑工程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李振成诉被告南宁市永安建筑工程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广东润晖工程实业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粤0112民初727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李振成撤诉。
案件受理费760元,由原告李振成负担。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