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法院公告 > 黄埔区法院公告专栏 > 正文

(2019)粤0112民初9640号原告凌瑜晖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2019-09-27 14:51

广 州 市 黄 埔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9)粤0112民初9640号

陈奇、周小慧:

本院于2019年8月16日立案受理原告凌瑜晖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且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原告起诉书、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为普通程序)及开庭传票。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 请求判决被告陈奇偿还原告凌瑜晖借款本金200000元以及利息(利息以20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8月19日起按照月利息2%计算到借款全部偿还清楚为止,按照上述标准计算到起诉之日利息为44000元,本息合计暂定为244000元);2.请求判决被告周小慧对被告陈奇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请求判决被告陈奇、周小慧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的答辩期、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间届满之日起15日、30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1月6日下午14:15分在本院东院区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请你方按时到庭并积极行使答辩权利,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的,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

 

开庭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363号黄埔区法院东院区

联系电话:020-83009715、020-83009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