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103民初4558号
黄婧怡:
本院受理原告崔成诉被告吴玉祥、黄婧怡、刘冬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依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粤0103民初4558号案的反诉状副本、2019年11月18日9时00分本院第六法庭的开庭传票、告知书及简易转普通程序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六日
经办人:彭景威、陈丽仪 联系电话:83006065、83006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