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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17民初4144号原告杨婷婷诉被告中财国龙(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陈阳、穆统生合同纠纷一案

2019-09-16 15:52

广 州 市 从 化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9)粤0117民初4144号

中财国龙(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陈阳/穆统生:

本院受理原告杨婷婷诉被告中财国龙(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陈阳、穆统生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杨婷婷已依法向本院提起诉讼。因案件审理期间,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19年12月3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0一九年 九 月 十六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