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0115民初2170号
广州市英星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张斌诉广州市英星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7)粤0115民初2170号民事裁定书(驳回原告起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八日
联系人:张法官、周助理 电话:020-83007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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