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料电话:13724054737
广告热线:13809208882

您的位置:大洋网>> 大洋新闻

手机看新闻手机看新闻 字号

广州市重视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工作

http://www.dayoo.com http://www.dayoo.com 2009-09-09 09:32 来源: 大洋网 发表评论 (0)

    加强保障性住房后续监督管理,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广州市1998年起实施廉租住房保障以来,加强对廉租住房的后续监管,共有641户家庭经年审不再符合保障条件,退出廉租住房保障。目前入住廉租住房的家庭为5100户,发放租赁补贴家庭为24168户。根据廉租住房保障有关管理规定,市住房保障办会同有关部门在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取得廉租住房保障的次年起,每隔2年对保障对象申报的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等情况进行住房保障资格年审。目前累计已对2008年1月1日前取得廉租住房保障的3718户家庭进行了资格年审,累计已有641户家庭退出廉租住房保障,其中584户停发租赁补贴,57户腾退廉租住房。

    今年以来,市住房保障办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廉租住房保障的后续监管,确保政府公共资源的合理公平利用,根据《广州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自今年2月起,市住房保障办先后发出了《关于做好租赁补贴发放后续监管工作的通知》(穗住保〔2009〕15号)、《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年审工作的通知》(穗住保〔2009〕33号),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和市、区民政部门对领取了租赁补贴的家庭进行了后续监管和年审工作。6月以来,经年审、检查和抽查,发现有654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或人均居住面积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对此654户家庭,市住房保障办发出《关于组织开展廉租住房保障资格重审的通知》(穗住保〔2009〕77号),组织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及民政部门开展资格重审工作。此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中,预计至本月底结束。下月初,市住房保障办将把重审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4户被曝光家庭的基本情况

    ——程富强家庭。程富强工作单位为广州创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其配偶史晓伟的工作单位为广州源典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该家庭人口3人,夫妻双方工作单位为其提供的2007年税后总收入证明共为53830元,住房情况为租房(2007年1月至2009年1月均有房屋租赁合同)。该家庭2007年5月参加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预登记,7月5日经过越秀区黄花街道办事处的初审,8月14日至9月3日通过了第一次公示(公示地点为所在街道办事处,下同)。2007年底,《广州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和《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两个办法》)印发实施后,按照“两级审核、两级公示”的程序,该家庭补充有关资料后,于2008年8月14日通过了市国土房管局越秀区分局的复审,9月11日至9月24日通过了第二次公示(公示地点为市国土房管局网站,下同)。市住房保障办于2008年9月25日向其核发了《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明》(穗经适房准字0801719),于2009年6月5日向其出售了白云区惠民巷4号401房,建筑面积82.9975平方米。针对媒体报道其开着丰田车的问题,8日上午,市住房保障办派出工作人员到交警部门对其拥有汽车情况进行了复核。经核查,程富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机动车记录。

    ——黄继伟家庭。黄继伟是省直单位编外合同工,有一女,其配偶为外地户口,不计入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黄的工作单位为其提供的2007年工资收入证明为16208.5元,其配偶单位为其提供的2007年工资收入证明为16258元,住房情况为租房(租住单位宿舍)。该家庭2007年5月参加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预登记,8月17日经过越秀区洪桥街道办事处的初审,8月22日至9月11日通过了第一次公示。2007年底《两个办法》印发实施后,该家庭补充了资料,于2008年4月21日至5月7日通过了第二次公示,于2008年7月23日通过了市国土房管局越秀区分局的复审。市住房保障办于2008年8月6日向其核发了《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明》(穗经适房准字0800238),于2009年3月5日向其出售了白云区惠民巷45号402房,建筑面积66.3621平方米。

    ——伍少荣家庭。伍少荣为失业人员,其配偶邝美凤为广州市濠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该家庭人口2人。工作单位为其配偶提供的2007年税后总收入证明共为12000元,住房情况为租房(2006年6月至2008年5月均有房屋租赁合同)。该家庭2008年10月28日经过海珠区龙凤街道办事处的初审,10月28日至11月10日通过了第一次公示,2009年1月14日通过了市国土房管局海珠区分局的复审,1月19日至2月5日通过了第二次公示。市住房保障办于2009年2月6日向其核发了《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明》(穗经适房准字0901403),于4月29日向其出售了白云区惠民巷31号102房,建筑面积68.8897平方米。

    ——周宝钿家庭。周宝钿为恩宁路被拆迁户,被拆迁地址为恩宁路123号2楼,于2008年8月7日签订了《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经审核,其被拆迁房屋为其唯一自有产权房屋,且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符合新社区拆迁安置条件。经广州市危房改造建设管理所2008年11月11日出具《同意安置意见书》,于2008年12月9日起承租金沙洲新社区民和二巷2号502房(该房屋属于拆迁安置房,按照公房租金标准交租)。

    上述家庭分别违反了经济适用住房和拆迁安置新社区住宅不得出租和转租的规定。经研究,市住房保障办决定对程富强、黄继伟、伍少荣家庭依法注销其房地产权登记手续,退出所购经济适用住房,责令退回违规出租所得,并规定自退出经济适用住房之日起,在5年内不得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对这些家庭是否还存在提供虚假证明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行为,市住房保障办正在调查取证中,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对违规转租新社区拆迁安置住房的周宝钿家庭,市住房保障办决定收回其租住的房屋,没收违规转租住房所得。对这些家庭的处理,将对其他申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拆迁安置新社区住宅的家庭起到警示作用。

    住房保障资格审核严格按程序操作,未发现违规行为。目前住房保障资格审核程序为“两级审核、两级公示”,在本次销售党恩新街和万松园新社区中,还增加了再次审核程序,目的是确保政府公共资源被公平使用。针对发现的问题,市住房保障办从昨天(7日)起对区、街审核保障资格情况进行核实,目前仍在深入核查中。从目前发现的情况看,区、街和市住房保障办均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操作,管理部门未发现有违规行为。

    目前,市住房保障办正按照已掌握的线索,会区、街和民政部门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的入住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发现一宗,查处一宗,对企图通过住房保障进行谋利的家庭,广州市将严肃查处,决不手软,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排除有少部分存在违规行为的家庭受到严肃查处。

    检查的目的,一来是确保政府公共资源被公平使用,确保公共资源用于保障对象身上;二来是以此推动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加快推进收入、纳税、资产等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

    媒体照片曝光的溜狗户和在小区停放的轿车的核查情况。8日上午,市住房保障办人员到金沙洲对媒体照片曝光的溜狗户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据了解,此人为廉租户,持有市民政局核发的2007年《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从2008年1月26日起入住金沙洲惠风二巷5号202房廉租房。根据该住户户口所在荔湾区逢源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反映,该住户今年不再持有市民政局核发的《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不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条件。从8日下午起,市住房保障办将会同街道办事处、市国土房管局区分局对其保障资格进行复审,经审核不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将取消廉租保障,腾退租住的廉租住房;如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将根据廉租住房政策规定,对其享受保障方式进行调整。

    针对有个别媒体指出保障性住房小区内停放有靓车的情况,根据媒体照片中提供的4台停放在小区内的车辆的车牌号码,8日上午,工作组到交警部门进行了核查。据核查,此4台车均为私人所有,经核查广州廉租住房保障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系统,车主的姓名不在系统内,即车主既未申请住房保障,也未享受住房保障。

    金沙洲新社区房屋入住情况。金沙洲新社区于2006年底开工建设,已建成住宅6060套,自2008年初安排双特困户入住以来,截止2009年8月底,金沙洲新社区共安排入住廉租住户、经济适用房住户和拆迁安置户约4500户。对于金沙洲新社区还有约1500套房屋没有入住的现象,市住房保障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有三个原因:一是受个别金沙洲被拆迁农民“钉子户”的影响,Ⅰ标段约400套房屋因尚无市政供水,暂不能使用;二是部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正在办理贷款按揭手续,尚未入住;三是部分房屋为待分配的廉租住房和待安置的拆迁安置用房,这部分房屋以拆迁安置住房为主,主要用于金沙洲被拆迁农民的安置、恩宁路拆迁、沙面改造和部分重点工程项目拆迁。

(编辑: 科)

  更多精彩内容尽在广州日报大洋网(www.dayoo.com)

发表评论


i.dayoo.com
大洋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