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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104民初13375号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诉被告杨丽信用卡纠纷一案

2018-06-01 16:12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杨丽:

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诉被告杨丽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目前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0104民初13375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二О一八年六月一日

 

 

 

经办法官:彭志红

联系电话:83009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