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粤0104民初6379号
谢文峰、任琼琳:
本院受理的(2017)粤0104民初6379号原告广东中原地产代理有限公司诉被告谢文峰、任琼琳居间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广东中原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于2017年10月24日裁定准许原告广东中原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撤诉。因你目前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撤诉裁定书一份,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一七年十二月四日
经办人:许伟雄、甘岸伟 联系电话:020-83009201、83009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