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法院公告 > 越秀区法院公告专栏 > 正文

(2017)粤0104民初6931号原告罗秋生诉被告叶海资、张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2017-11-20 17:45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叶海资、张华:

本院受理原告罗秋生诉被告叶海资、张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粤0104民初693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0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